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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即时:运营车辆按家用车投保,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吗?

2023-02-09 18:03:40 来源:法务网


(资料图片)

我们知道,私家车和运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不同,因此保费有明显差距,如果给运营车辆以私家车投保,能节约高额差价,但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能否拒赔呢?

2021年9月16日,李某在B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该次投保载明的车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汽车,保险期间为2021年9月17日0时至2022年9月16日24时。

2021年10月3日,李某驾驶车辆营运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向B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损失,保险公司拒赔,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李某在2020年投保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机动车保险后,在2021年投保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车辆的机动车保险,说明其已知悉车辆使用性质有所不同,且车辆使用性质不同,保险费用存在明显差距。

《保险单》的投保人声明载明:“本投保单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本人清楚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李某已签字确认。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处也明确约定:“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的,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并且,从保险公司提交的录像视频证据可以看出,李某投保时需先观看免责条款才能购买保险产品,且免责条款已经加粗,保险公司已经尽到了明确告知及说明义务。

别说我们保险公司未尽到提示义务!人证物证俱全,李先生百口莫辩。

本案中,李某投保了家庭自用车辆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按照合同约定,李某在从事网络预约车辆营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被保险机动车改变使用性质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的情况,属于保险免赔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没有保险公司为自己负重前行,侵权人还是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对一个人的财力打击是巨大的,轻则未来几年的工都白打了,重则倾家荡产。可见,节省了购买保险的差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代价是惨痛的。

关键词: 保险公司 使用性质 危险程度 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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